为做好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我局拟聘用7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县直机关做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名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专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即2016年和2017年度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8年度毕业正在实习的高校毕业生);
2、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3、熟悉电脑办公系统操作,有扎实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相关专业毕业证或资格等级证。
二、招聘报名、招聘职位和招考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17日;
2、报名地点:绥宁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3、招聘岗位:文秘辅助类岗位6名、财务辅助类岗位1名。
4、专业要求:文秘岗位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财务岗位限会计类专业,有会计证书。
5、报名须带毕业证(2018年度毕业的提供学校证明)、资格等级证、身份证和相片两张;
6、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县人社局7楼会议室。考试方式:按岗位需要进行面试或笔试或相关技能测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聘用。
三、见习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1、见习期限最长为两年,见习考察期为二个月,通过考察期即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管理;
2、见习工资按月发放,大专毕业生见习工资2200元/月,本科毕业生见习工资2400元/月;
3、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缴纳,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原标题:关于招聘高校毕业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绥宁县就业服务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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