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委会招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黄河基础知识以及职业能力测试。中公河南事业单位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黄委会招聘考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的模拟试题,祝大家2018黄委会招聘考试顺利!
2018黄委会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及答案(九)
1. 张军是精神病人,某天突然持菜刀追杀同村的张秀芳,将她逼到一间旧房子里,张秀芳无路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张军,致使张军的眼睛受伤致瞎,张秀芳的行为属于:
A.故意伤害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2. 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附加适用?
A.有期徒刑 B.管制 C.剥夺政治权利 D.拘役
3. 刘某自己饮酒过量倒在路旁,李某自此经过时,见有机可乘,就将刘某身上的钱包掏走(钱包内有现金30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中公解析:犯罪的排除事由是指刑法理论上的正当行为,形式上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而实际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主要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张军持菜刀追杀张秀芳,对于张秀芳来说,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张秀芳顺手拿起花瓶打向张军,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而且是针对的不法侵害人也就是张军进行的防卫,而且只是造成张军眼睛受伤,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故D项正确,C项错误,因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不是防卫过当。而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在于正当防卫是针对的不法侵害人本人而紧急避险是针对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没有涉及第三人,故B项错误。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要求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本题中,张秀芳是因为存在不法侵害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才向张军扔的花瓶,所以不成立故意伤害,A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2.【答案】C。中公解析: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C项为附加刑,故本题答案为C。
3.【答案】B。中公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刘某醉酒,李某利用其不知情,秘密窃取钱包属于盗窃罪。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河南事业编考试微信
(微信号:hesydw)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26
01-25
01-24
01-23
01-20
01-19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5
02-15
02-15
02-15
02-15
02-15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