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潜能及仪表举止等,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1、专业测试时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18:00。
2、专业测试地点:合肥市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22楼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207室。考生于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0前到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215室签到。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凡参加专业测试当日未按时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5、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官组成
本次结构化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纪律
专业测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对在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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