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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汉中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50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7陕西汉中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50名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9-27 11:19:55|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2017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各县区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

2.网上报名

(1)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17年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点击“2017年汉中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10月9日08:00后点击进入)。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需及时上传照片。为确保应聘人员顺利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等,有关单位将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查。网上审查照片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0:00至11日18: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查(报名系统显示的“已审核”仅指对照片的审查)。

10月9日08:00至11日18:00期间,照片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更改,并及时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将于10月10日、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截止当日10:00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时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进入现场资格初审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资格。

3.现场资格初审

各县(区)人社局、扶贫办负责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0月10至13日08:00-12:00、14:00-18:00,各县区审查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2。网上照片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到本县区现场资格初审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4)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县(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县(区)扶贫办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审核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核。

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10月26日08:00至27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与《岗位表》同时发布。

2.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28日上午:09:00-11:30。

3.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成绩查询。笔试科目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于11月3日18:00前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但笔试科目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原件。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统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对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八)终审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程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上级单位工作,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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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安逸)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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