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兰溪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络维护岗位、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技术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技术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25%,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25%,面试占总成绩的50%。广播电视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九、聘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十、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17年兰溪市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全国211、985院校(不含二级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级职称报名户籍不限。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9月23日。
4、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5、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种子管理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如今后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根据现有政策,此次所招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参公人员,单位参公时将予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愿意无条件服从组织分流的保证书。
6、报考乡镇街道经济与统计服务中心统计员职位的聘用人员分配时,原则上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通用排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 )和兰溪人才网()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原标题:2017年兰溪市第二批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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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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