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17年吉林省长春新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9人)已发布。具体事业单位公告详情如下。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长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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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建设体制先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一流新区,根据工作需要,长春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长春新区招聘计划
本次长春新区管委会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共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49人,其中: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长春新区分局服务大厅招聘30人,市国土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业务大厅招聘9人,新区管委会及所属4个开发区管委会统计部门招聘统计专干10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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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6日及以前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7年9月6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新区人事部门及长春新区所属相关开发区人事部门组织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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