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考试
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具体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详见《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本公告附件1)。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7年东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本公告附件2)。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持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于2017年9月19日8:30至16:30送到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西城区人社大厦六楼),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优惠政策。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丰县征兵办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9月21日至9月29日在东丰县政府网站公示,监督电话:。
4、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文件)精神,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东丰县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且经东丰县教育局确认的已辞退代课教师,符合招聘小学教师语数岗位条件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加分5分封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的按计算)。该政策由县教育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及加分情况界定,经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2017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在东丰县教育信息网站公示无异议(监督电话:),加分人员名单于10月10日下班前报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和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审核时间由县教育局确定并通知报名考生,逾期未通过审核和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照顾政策。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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