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试用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由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叁个月试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试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试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单位联系安排,费用自理。
十、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在曲靖水文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我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分局用人科室负责。
十一、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录用人员属在职不在编人员,考试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参照曲靖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可进行辞退。
(四)聘用后,编制外人员和编制内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职务)评定、聘任、晋升等职业上升通道,和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的工资晋升机会和福利待遇,工作满5年后可交纳住房公积金。
原标题:省水文水资源局曲靖分局2017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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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曲靖分局
2017年8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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