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教育厅直属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我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招生及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大学计算机等级考试、雅思、托福等非学历证书考试,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指导、管理,教育考试评价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含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 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逾期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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