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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静海区事业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工作人员招聘公告(12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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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7 11:11:35| 来源:静海人才信息网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 “村官”、“三支一扶”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服务期间现实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逐人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静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岗位分配

聘用人员中的大学生“村官”岗位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的“支农”岗位人员分配到有编制空额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中的“支教”岗位人员分配到有编制空额的乡镇基层学校工作。

四、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天津市静海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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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jsyd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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