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43号)和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宿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17〕38号)文件精神,现将收集的见习岗位信息公布如下。符合见习对象条件,愿意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于8月15日前,持毕业证、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到县劳动就业局(道北中路劳动大厦四楼)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马世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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