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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三季度重庆忠县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7第三季度重庆忠县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7-07 17:25:52|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考试考核

1.附件1岗位

考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7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2.附件2岗位

考试考核分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1)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岗位相关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综合能力,分值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附件3岗位

考核方式为专业素质测评,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在达到专业技能测试基本合格线后方可进入面试,考核后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生须于2017年8月20日前提供相关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忠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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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忠县2017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忠县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3.忠县2017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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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qsydw_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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