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把结果通报应聘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总分,主要考察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要进人的,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照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公布成绩,并于24小时内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
考核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组织,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5: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
(五)体检
经考核确定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站()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报批、入编等相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2017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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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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