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药审中心将公开招聘编制外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财务岗位工作人员共4人,均为编制外人员,工作地点在北京。岗位职责和要求详见《药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财务岗位(聘用制)人员信息表》。
三、人员待遇
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聘用制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具体根据个人情况以及绩效完成情况核定,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新入职人员实行3至12个月的试用期及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登陆 “2017年度公开招聘”栏目,填写简历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7:00。
(二)资格审查
各岗位按照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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