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政法委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8个。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政法委信息中心隶属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广、应用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7月1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各岗位专业条件请参考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热爱信息技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和奉献精神;
5.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政法委信息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9.符合政法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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