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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50人)进入阅读模式

2017年吉林省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50人)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6-07 15:21:20| 来源: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

为依法履行消协组织公益职责,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吉林省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一)招聘范围

为便于开展工作,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将面向长春地区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拟聘请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50名。

二、义务监督员的职责

根据《吉林省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主动加强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消协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消协反馈。

(四)应邀参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6月16日

四、报名条件

根据《吉林省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

(三)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四)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限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工作;

(五)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管理。

五、报名方式

通过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官方网站下载《义务监督员申请表》,以推荐或自荐的形式,详细、真实地填报个人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请将填写好的《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发送至邮箱,也可通过信函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将申请表提交到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联系人:何晓静

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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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sydw_zx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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