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7月25日起即可登录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总成绩。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察以查阅本人档案和现单位工作表现调查形式为主。
考察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4日
原标题:天津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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