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及时补充我中心工作人员,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
2.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三楼)
3.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根据政策承办留学工作;联系落实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自费留学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相关专业培训;管理留学生周转房;与国外相应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人才流动中介服务和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均为管理岗,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及党务管理等方面事务性工作;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主要从事留学回国服务窗口等工作;主要从事留学回国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网址为:)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于2017年5月12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5月16日至5月22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5月16日8:00至5月22日18:00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5月16日至5月23日)
5月16日8:00至5月23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5月16日至5月24日)
5月16日8:00至5月24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4.改报(5月25日-5月26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月26日9:00至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5.下载准考证(6月6日开始)
6月6日8: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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