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资格审核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量化赋分分数的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量化赋分分数的高低依次递补。
对最终确定的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5倍的岗位,按实际资格审核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报考要求的,按照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调整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单位实际需求确定。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先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若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核与考察、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者,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有多个单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 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宜
1、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到,并统一办理派遣手续。对无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额根据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2、成立由淄川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并设立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淄川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原标题: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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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
2、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4、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5、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6、2017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参照专业目录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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