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复查。签约学生持意向性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由市委人才办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和聘用。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本科生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12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四、引才方式及工作机构
1.事业单位从重点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主要采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引才政策、发布人才需求信息,用人单位到高校现场推介、接洽等形式进行。
2.事业单位从重点高校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引才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本意见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已发布的各项人才政策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
1.
2.
中共天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4日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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