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员36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4月11日。
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范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