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系统报考护理岗位报名人数累积超过50人(含50人)或其他单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其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开考前,考生应根据要求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将实行集中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及其他相关资料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然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的先后顺序。
(四)签订协议
1.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和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直接考核签约。签订协议后若拟聘人选违约,则须按要求缴纳违约金;若拟聘人选因考察、体检、资格复审等方面中的任一项不合格,则所签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2.当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硕士、“一本”、“二本”的学历类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如果学历类型也相同,普通高考总分高的优先;若高考总分也相同,户籍为恩施州的优先;若户籍也相同,则需对成绩并列的考生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拟聘人员);
(2)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人员: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拟聘人选。
(五)考察
考察的重点: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七)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再由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
(八)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拟聘对象应在州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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