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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招聘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7湖北武汉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招聘7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3-24 17:02:26| 来源:长江水利委员会

(四)体检、考核

1. 体检

考试完毕后,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报人才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幼儿园招聘岗位除以上体检项目外,还需满足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资格的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考核

由招聘工作组考察体检合格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五、费用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中国水利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时间、专业、拟聘用岗位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由人才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中心

邮 编:430010 传真:

联 系 人:苏玉云

梁 雯

八、监督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监督举报电话: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劳动局

举报电话:

原标题: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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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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