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录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 (广播电视台)
监督电话: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原标题: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古蔺县广播电视台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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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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