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组按照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分析,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三)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文化厅派出考察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定性方式
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征求意见、阅看考察对象个人工作小结、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形成总体评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工作中曾发生较大失误的;
(2)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干部群众反映品行不端、并经查实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2.定量方式
主要对考察要素进行量化评价。考察要素设置为民主测评、考察对象德的考核评价和岗位适应性评价,实行百分制。
(1)民主测评(占25%)
由考察组现场发放《民主测评表》,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测评结果量化得分。
(2)考察对象德的考核评价(占25%)
由考察组现场发放《考察对象德的考核评价测评表》,对考察对象的“德”进行评价,测评结果量化得分。
(3)岗位适应性评价(占50%)
考察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考察对象的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综合素质能力等,对照报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评价,并采取背对背方式给考察对象评分。
考察得分=民主测评(25%)+德的专项测评(25%)+岗位适应性评价(50%)
(四)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在自治区文化厅领导下进行,由文化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具体组织实施。
(1)组建考察组
由自治区文化厅选派专人组成考察组(不少于3人)。考察组成员应当是公道正派、高度负责、原则性强,并具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
(2)发布考察工作预告
通过文化厅网站公布考察工作预告,接受社会监督。
(3)考察实施
书面工作总结:要求考察对象认真总结近三年以来的学习、工作等情况,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形成书面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提交考察组。
民主测评:召开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对于5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都应参加测评;对于50人以上的单位,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干部德的考核评价测评表,组织进行民主测评。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