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肥西县2017年上半年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委员会、上派镇、丰乐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共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肥西县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方法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本县现有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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