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需要,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开发区、城南新区、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工作人员各2名,共计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或学历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
(一)人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登记报名信息。
(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总分:其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相关内容占60分,《房产政务服务应知应会知识题库》内容占4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高于拟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
(五)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1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房产大厦1211室(市迎宾南路158号)。联系人:姚正元,咨询电话:。
(三)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4、报名表及1寸照片2张。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窗口的选择。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进行选岗。
(二)录用手续的办理。由劳务服务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按照市房管局系统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待遇执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四)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一年以上。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电话:。本公告由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延伸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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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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