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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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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3 13:56:37| 来源: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劳动法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1)停止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对无效劳动合同国家不予承认与保护,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此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正在履行的应当停止履行,尚未履行不再履行。(2)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该单位的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由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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