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二、招聘岗位:
(一)管委会工作人员
工作地点:武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工作性质:全职
工作经验:不限
最低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招聘人数:3名
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对外联络、协调和日常接待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25-30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思想政治、法律、中文专业者优先考虑;
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工作地点:武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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