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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12-08 10:34:02| 来源:黑龙江省气象局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等文件规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黑龙江省气象局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批复”,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伊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和克东县气象服务中心三个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气象局系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黑龙江省气象局为正厅级单位,对下垂直管理。黑龙江省气象局下辖13个市(地)气象局(大庆市气象局本级以地方管理为主)、72个县级气象局和分布在哈尔滨、佳木斯两个市的12个处级直属事业单位。

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挂靠在黑龙江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伊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为伊春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克东县气象服务中心为克东县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为独立的法人单位。

二、招考岗位(见《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三、报名人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本次招聘岗位全部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留学生须获得教育部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黑龙江省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六)本次公开招聘中所注明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至2016年毕业生;且拟招收的毕业生只能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凡不能按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将不予接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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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ydwh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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