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我市今年将组织1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就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16年度就业见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2016年度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见习(报名时出具《低保证》及相关材料);
二、报名地点:朔州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朔州市开发北路人才大楼二层人才服务大厅;各县(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9日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五、详情可咨询朔州市及各县(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或登录朔州人事人才网()。
联系人:刘大勇 咨询电话:
朔州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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