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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行政诉讼-二审(一)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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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5 11:58:39| 来源: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之行政诉讼-二审(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二审程序的启动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2.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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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xfb_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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