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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第三期)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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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适当放宽笔试开考比例。

取消的招聘岗位,退还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三)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7月27日发布的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6—1月17日9:00—12:00,14:30—17:30,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口要求的,包含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配偶户籍在城口县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薄以及公安或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注册打印)原件;

5.正式在编的非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服务一年及以上基层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原件;

6.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及其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经现场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拟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并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递补。

七、面试

(一)面试比例。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若某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体检。

(二)面试方式及分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快速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进行,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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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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