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考点点拨:
(1)3号黑体字
(2)平件、加急、特急(注意:不是平急;平件不用标注)
(3)电报:平急、加急、特急、特提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二是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考点点拨:
(1)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
(2)中共中央文件(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
(3)“文件”二字可省略,直接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比如广东省人民政府、总共中央。
(4)注意联合行文的发文字号书写。所有机关都写上时注意排版格式;直接用主办机关。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如“国发〔2012〕12号”,“国发”是国务院机关代字,“〔2012〕”代表年份,“12号”是文件的发文顺序号。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考点点拨:
(1)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的组成顺序不可乱。
(2)年份要用全称,如2012,不能简写为12
(3)发文序号是几就是几,不设虚位,不用“第”字,如5号,不能写成05号或者第5号。
(4)六角括号。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