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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