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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之凌迟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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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13:51:33| 来源: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理学之法律意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凌迟刑首用于五代时期,但属于法外刑,至宋朝确立为法定刑,被广泛使用。宋仁宗时在法定绞、斩死刑外,增施凌迟刑,用以惩治荆湖之地所谓以妖术杀人祭鬼的犯罪。至南宋凌迟刑适用越来越广,宁宗颁《庆元条法事类》时,凌迟刑成为法定刑,与绞刑、斩刑并用。所谓“凌迟”,是以利刃残害犯人肢体,然后缓慢致其死命的残酷刑罚。《宋史•刑法志》如是记载;“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凌迟这种酷刑一直沿用于封建社会,至清末法制改革时才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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