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如用人单位要求递补,应向人社部门写出专题报告后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原标题: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属环卫管理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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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属环卫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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