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
(三)体检
考试完毕后,按1:2比例(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数量的比例),依据成绩,由高至低选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6年12月上旬。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2016年12月下旬开始对体检合格人员,即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外调等方式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水利部人事司网、中国水利人才网、长江委外网、长江水利科技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时间: 2016年12月下旬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劳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科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长科院人事处,邮编430010。
政策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左甜 房润南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佩
七、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电话:
长江科学院监察审计处,电话:
特此公告。
原标题:长江委长江科学院2017年度新职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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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长江科学院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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