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坪山新区“聚龙计划”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现拟面向全国开展优秀博士毕业生选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选聘人数
计划面向经济、建筑、规划类等专业选聘优秀博士毕业生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待遇
(一)选聘博士生通过面试后,在招考单位进行6个月的适岗考核,适岗考核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综合补贴10000元(税前)。
(二)通过适岗考核的博士生,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聘用:
1.正式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2.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协议年薪制度。
(三)博士毕业生正式聘用后,可享受区里人才安居政策(适岗考核期间提供免租住房一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未尽事宜,待有具体意向后面商。
(四)对引进的博士生实行接收入户、合同聘用、待遇落实、考核评价、职业发展等“一条龙”管理服务,区组织人事部门支持、鼓励其在区内职业发展。
(五)对于符合申报市、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博士生,区组织人事部门将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兑现相应高层次人才福利待遇。
三、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
2.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1月1日后出生);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或关注“坪山新区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09:00至11月13日17:00。
3.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且与面试当天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当天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按顺序装订):
①《深圳市坪山新区博士选聘报名表》(原件);
②个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户口本(复印件);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个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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