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平桥区拟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国税辅助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河南省户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5、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按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 日至2016年10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3、报名方法及要求
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国税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下载打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考职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考试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税务税收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6年10月29日上午9:00--10: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通过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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