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报考人员本人的。
(二)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成绩公布第三榜、参加体检人员和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三)未尽事宜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九、监督电话:
迪庆州行政监察局:
迪庆州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原标题:2016年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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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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