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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补充人员招聘1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云南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补充人员招聘1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9-30 09:58:45|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

(八)考试费用: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在招聘过程中,我中心不会向报考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十)报名监督和咨询电话: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以理工类计算机专业为主,不指定用书。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

2、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二)面试(或实作):

1、面试(或实作)内容以考察专业知识为主,以百分制计。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3、面试或实作由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住建局审核,并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迪庆州住建局和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4、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迪庆州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六、体检及招聘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岗位特点确定。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时,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时,笔试不带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招聘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无理取闹、妨碍招聘工作、扰乱招聘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已招聘人员解除招聘手续及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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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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