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督及要求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同时,为加强基层社区工作,稳定社区人员队伍,此次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博尔塔拉政府网、赛里木湖网、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博州公开招聘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党委组织部基层办
0909—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09—
纪检监督电话: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09—
原标题:2016年博州公开招聘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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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州公开招聘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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