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云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实用型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云委人发〔2011〕1号)和《云和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云委人〔2016〕1号)等文件精神,及《2016年云和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实用型人才岗位公示(二)》规定,通过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同意聘用17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请通知上述人员凭《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并办理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同时到县编委办办理入编手续。
原标题:关于同意聘用周颖欣等17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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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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