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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之中央司法机关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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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11:16:09|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制史之中央司法机关》,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大理寺

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下设正、丞、司直等,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案件有重审权。对徒、流重罪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须奏请皇帝批准。

2.刑部

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其正副长官为尚书和侍郎,职掌案件复核权,即负责复核大理寺判决的徒、流刑案件,以及州县判决的徒刑以上案件,并有权受理在押犯申诉案件,如有可疑可令原机关重审,死刑案件移交大理寺重审。

3.御史台

御史台既是中央行政监察机构,也是中央法律监督机构,其正副长官为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唐代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其职掌的法律监督就是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同时,遇有重大案件,也参与审判,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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