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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招聘1人公告(山东)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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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6 13:55:20| 来源: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愿意从事实验室的日常基础工作。

3、具有高水平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在校学习期间表现突出、品学兼优、科研成果丰富,研究生期间发表过SCI论文者优先考虑。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包括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可熟练使用CAD绘图软件,熟悉科研项目的编写、申报及管理。

5、心理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实验室科研项目的申报及管理等环节的支撑服务工作,包含申报材料准备、项目中期考核、项目结题验收等。

2、承担实验室科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

3、承担实验室科研辅助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相关事宜。

4、承担实验室日常科研经费报销工作等。

5、配合实验室完成招聘、考核、课题经费管理等事宜。

6、完成实验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请将个人详细简历和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注明“应聘科研助理”。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1日;初选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信息。

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和书面简历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受纸质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用人单位组织初审、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考察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研究审批录用。

四、管理与待遇

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管理方式,人事关系由派遣公司管理。

工资待遇参照学校同条件协议制人员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原标题: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人事处

2016年9月5日

(责任编辑:jz1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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