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四)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人员按要求到乌苏市解放军第十五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本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人社局、财政局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公安、纪检部门配合进行政审。
(六)调剂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七)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均达到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市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 “进口”关。如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乌苏市财政局)
(乌苏市人社局)
(乌苏市纪检委)
人社局联系人:侯月玲
联系电话:
财政局联系人:刘志斌 丁正霞
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6年乌苏市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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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公开招聘财政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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