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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兰考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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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10:26:10| 来源:兰考县人才网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应聘者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录用上岗后,如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与招聘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人力资源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咨询电话:,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 兰考县监察局

原标题:兰考县2016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兰考县2016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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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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