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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宪法与宪政(二)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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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10:37:06|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宪法之宪法与宪政(二)》,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宪法与宪政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宪法与宪政互为基础和前提,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在世界宪政历史发展过程中先有宪政实践,后有先发文本的制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宪政是宪法规范与宪法实施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宪政指导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是宪政理念的表现形式;宪政是宪法的生命,离开宪政的宪法就是一纸空文,宪法颁布实施之后,通过修改宪法文本适应宪政理论的新发展和新情况。所以,宪法是静态意义的法律文本,宪政是动态性质的实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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