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册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深入推进册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43名,为确保我县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册亨县2016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此次工作在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引进原则
1、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原则;
2、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部分职位放宽到全日制大专,详见《册亨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专业知识水平。
3.具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除册亨县地方海事处、册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可以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外)。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以后出生)。
5.引进人才在册亨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黔西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已签订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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